Dear all:

痞客邦的第34篇。

 

自從來這公司之後,我開始討厭「責任制」這3個字。

 

我不是懶惰,我不管有沒有加班費,

但是,如果你是我的上司,會這樣跟我說,這樣要求我,

相對的,你就要做得到。

 

如果做不到,

就不配當主管,當上司,

不配要求我作到你要的條件。

 

我只看到,

你告訴我你很忙,但你卻在上網看影片,

你把原本屬於你要做的工作丟給我,讓我去擔責任,

工地有缺失要修改通知你,你卻說那沒什麼好看的,

原本你接洽處理的工作,我向你提出了問題,你卻要我

自己打電話去問對方怎麼解決問題,

這就是你所謂的「責任制」嗎??

 

我知道你是個說的到做不到的人,

只是沒想到你一個做BOSS的人,竟會把責任

推給別人,推的一乾二淨。

 

 

呵呵.....好ㄧ個責任制呀....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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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esignlife01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