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ear all:

痞客邦的第20篇。

 

人總在浪費時間的時候,才會發現時間過的很快...

今年11月底時,我在這公司已經滿2年了。


2年了,我有什麼感覺?

老實說,除了工作,除此之外我並沒有學到任何可以

充實自己的相關專業技能,這我也要負一半的責任,

也認清了一些事實。

 

這或許不是我喜歡的工作,雖然說如果「喜歡」就會讓

更投入,剛開始只是想說好不容易找到工作,而且是

我沒接觸過的,更要好好去學習!開始跟BOSS接觸後

,發現BOSS一直朝令夕改,任何事情都沒有ㄧ個標準

可以依循去做,畫好的圖一再的修改,上次這樣畫可以

現在這樣畫又不行,改來改去根本就不知道怎樣才是對

,這樣的狀況下當然學不到任何東西。

後來又被BOSS給利用,知道事情的真相後,我覺得只

要是BOSS指派的工作,ㄧ切只要做到剛剛好,適可而

止就好,用不著太認真太努力,不要付出太多,在BOSS

眼中我只是便宜又好用工具而已。

 

前陣子我發現BOSS沒有經過我的同意,用我的名字去替

他們賺取利益,不管這件事有沒有嚴重性,但既然要用我

的名字就要詢問我,這樣繼續下去,改天我被賣了還傻傻

的在幫人家數鈔票,經過這件事後,我決定要提出辭呈。

薪水少沒關係,圖要我改來改去也沒關係,最重要的是要

有「可以開心工作,可以學到東西」的工作環境,我要的

這裡都沒有,唯一有的就是浪費了2年的時間。


有些公司,有些BOSS值得你付出努力去耕耘,我想這裡

不需要!離開這裡短期內或許是不智之舉,但我不想再

浪費時間在這裡,是該重新開始的時候了!



 




 


 


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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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esignlife01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